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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日照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日照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1-17   18:22 信息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照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委派、考核等工作,根据局领导安排,依据《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评价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专家管理工作实际,市应急指挥救援中心牵头修订了《日照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现将修订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各级安全生产领域专家、第三方机构专家为日照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从日常督导、市委巡察、营商环境评议、企业反馈等多渠道反映看,有的专家在参与各级安全生产领域督导检查、监管执法、项目评审、现场核查过程中,存在业务能力不强、政策文件不熟悉、自身定位不准、参与任务派遣不积极等问题,个别专家甚至存在品行不端、刁难企业或借工作名义私揽业务等严重问题;有的地方或单位监管人员过度依赖专家,甚至存在委派专家独自检查等现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专家管理是我局重要工作之一,市应急指挥救援中心作为专家管理单位,2020年以来累计委派各类专家740人次,但在专家考核等方面还缺少规范化管理。结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省厅、其他地市印发的专家管理办法,指挥中心牵头修订完善市应急管理专家办理办法,目的是进一步明确专家使用规范,规范专家执业行为,严格专家管理、考核工作。

二、编制内容

指挥中心在修订完善专家管理办法时,除参照《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1〕6号)《山东省应急管理专家评价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鲁应急函〔2020〕104号),及山西省、省内泰安市等省、市做法外,先后向局机关15个科室(单位)进行了两轮次征求意见建议,根据工作实际采纳了关于委派、考核、费用报销等意见建议。办法主要在以下6个方面进行了完善补充。一是划分专家类别,将原有应急咨询专家、应急管理专家调整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专家,突出专家执业范围,重点服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二是完善专家职责,进一步突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专家职责,增加各类现场检查活动(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安全生产现状评估)、事故灾难调查处理等工作内容。三是完善遴选流程,进一步明确专家遴选工作,增加专家更新程序,确保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适时增补专家,及时清退不合格专家。四是规范专家使用,从专家申请、委派、总结评价3个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文件,进一步细化使用流程,增加专家使用限制,降低专家劳务报酬。五是严格专家考核,明确专家考核方式,采取日常评价、半年评价和聘用年度综合评价三类考核方式,进一步规范专家考核工作。对不同得分的专家,依次实行约谈提醒、暂停资格和取消专家资格等措施。六是完善图表信息,增加专家使用流程图、日常评价赋分标准,细化专家委派申请单、专家委派任务单,进一步明确了专家使用、考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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