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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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健全防汛抗旱防台风应对机制,规范响应处置流程,做好水旱、台风灾害防范处置工作,根据国家、省、市预案修编最新要求,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了《日照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修订的背景及过程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是市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随着机构的调整改革,应急管理部门参考国家、省以及其他市相关预案编制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预案》草稿,先后2次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2次专家论证评审。期间,郑州“7·20”特大暴雨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又召集了水利、海洋、城管、气象、水文、海洋监测等部门业务专家,在充分吸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预警发布、响应启动标准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专题会商,进一步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编制修订依据 此次《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日照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在我市2020年编制的《日照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预案》基础上,参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完成。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十一部分。一是总则。包括《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了市级、县级及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等内容。三是应急准备。规范了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队伍、转移安置、救灾救助、防汛抗旱检查和技术等各项准备工作。四是监测预警。明确了各部门信息监测范围,各类预警的内容、级别、发布、调整及解除。五是应急响应。明确了不同灾害响应的措施、级别、发布、变更和结束,并对现场指挥部设置做出了必要规范。六是信息处理与发布。包括报告的途径、内容、时限等要求。七是应急保障。囊括了通信、队伍、物资、人员转移、供电、能源、交通运输、医疗、治安和资金等各项保障措施。八是后期工作。对后期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提出要求。九是奖励与责任追究。作出了奖惩规定。十是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和实施、宣传、培训与演练等内容。十一是附则。解释了专业名词术语。 四、新预案主要特点 (一)明确了市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设置了市防总指挥部、市防总办、三个分防指(水利工程、城市、沿海),视险情和灾情需要,还可设立现场指挥部,并明确了包括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在内的44个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责,分工合理,任务明确,构建起完善的指挥体系,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注重各部门联防联动。成立了综合协调、抢险救援、交通运输、物资保障、新闻工作、灾情统计、调查评估等14个工作组,细化各工作组主要任务,明确了工作组牵头和参与部门,强化了部门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及时有效。 (三)细化了预警响应条件和措施。建立灾害天气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预警与防总防汛防台预警衔接联动机制,根据气象、水利、海洋等预警条件、等级和建议措施,量化防汛防台风预警预警条件、等级和预警响应措施,明确极端天气防范措施。预案确定了四级预警和四级响应机制,细化了防汛防台风措施,明确暴雨红色预警、防汛Ⅲ级预警、防台风Ⅳ级以上预警发布后,结合专家会商意见,研究部署“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措施,强化了极端天气提前防范应对措施。 (四)规范了信息发布机制。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信息处理和发布作出要求,规范了报告途径、内容、时限,建立了信息常态发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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