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安全知识 | 公共场所篇——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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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场 所 公共场所是提供人们购物、社交、娱乐、体育、医疗、休闲、旅游等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和场所的统称。常见的公共场所有宾馆、饭店、影剧院、商场(购物休闲综合体)、体育场馆、车站、机场、码头、医院、节庆集会广场、旅游景区等。 公共场所因外来人员行为复杂难控,用电、用气设备繁杂,维修装修动火动电,电气焊割、明火作业防护不力,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 火灾的防范 1.进入公共场所后,先行查看明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2.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3.不触动与己无关的电气、燃气、消防设备阀门或按钮;4.不在宾馆房间内卧床吸烟;5.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明火。 火场逃生与避难 1.应沿地面、墙壁设置的疏散指示标识指引的方向、路径逃生; 2.遇有烟雾,应用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 3.尽量匍匐或弯腰行进,躲避有毒烟气; 4.不得乘坐电梯逃生; 5.朝火场的上风向或火势蔓延的相反方向逃生; 6.身上着火应迅速脱掉衣物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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